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
2017年6月1日,我廳發布了《關于做好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環保整治和監督管理的通知》 (浙業務名稱展[2017]6號《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》 (國務院第307號)和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》 (GB22128-2008)業務名稱展
第二,做好分類處分,加強主體責任。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、防火工作、環境保護等隱患,企業應負責履行主體責任,立即糾正并消除。特別注意假幣管理、烏吳轉換等環境問題。對沒有整頓好的企業,要實行運維整頓,對公安、環境保護、工商業等部門監督相關問題,及時書面移交,形成監督力度。
第三,準確把握企業訴求,推進升級改造。全面了解企業改造投入情況和存在的困難,與相關部門一起迅速制定產業改造提升計劃,向當地政府報告,爭取對規劃、土地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,努力按照一令兩奎的要求迅速完成升級工作。
各市商務局將通知所轄縣(市、區)商務部,在2017年8月11日之前完成所轄地區企業檢查,并綜合企業檢查及升級情況,書面報告省商務廳市場建設處。